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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校服管理意见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4日 浏览:467 次
      本报北京7月13日讯(记者 焦新)近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意见》针对当前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校服标准分散、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意见》的实施将推动健全校服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校服采购秩序,提高教师、家长、学生民主参与程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对提高校服品质、保障学生安全、充分发挥校服育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要求各部门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落实要求,完善机制,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校服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校服总体品质。

  《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二是有效规范校服市场。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三是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四是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五是加强校服采购管理。进入市场流通的地区要加强监管。定向代收费采购的地区,可制定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加强采购公示,实行采购备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要依法实施。六是建立监督惩处机制。要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七是改进校服设计式样。各地要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可开展校服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八是加强校服发展保障。各地要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提倡对家庭贫困学生等群体无偿提供校服。九是健全各部门联动的校服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

  据悉,国家标准委于近日同步发布了国家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开展了“最美校服”征集活动,近期将公开评选。《中国教育报》2015年7月1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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